塔式起重机制造许可证办理周期
缆索式起重机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即《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子项含缆索式起重机),向企业注册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依据 TSG 07-2019附件C 评审。
一、申请前置条件(须先具备)
- 建立并试运行质量保证体系≥3个月,任命质保工程师
- 配齐技术人员(机械/电气工程师、持证焊工、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全职社保
- 自有或长期租赁厂房(A级≥5000㎡/B级≥2000㎡)、生产及检测设备到位
- 试制缆索式起重机样机1台,完成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并取得报告
二、申请与办理流程
- 网上填报:登录本省'政务服务网'或***市监总局特种设备许可系统,选择'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首次申请',勾选起重机械制造→缆索式起重机(A/B级),填写信息并上传:
-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申请书》(法人签字盖章)

- 营业执照
- 质量手册目录、资源条件汇总表(人员/设备/场地证明)
- 试制样机型式试验报告(部分地区受理时暂不需,评审时查)
- 受理:省局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决定书》,不通过一次性补正
- 鉴定评审:收到受理书后约请核准评审机构现场评审(查资源条件、质保体系运行、样机资料),提出整改→闭环→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报告报省局
- 审批发证:省局收到评审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审批,通过核发《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编号开头,起重机械类),有效期4年
全程一般需 6~12个月(含体系运行、样机试制及整改),审批机关受理至出证法定20个工作日不含评审整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