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起重机制造许可证增项流程
桥式起重机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增项,通常指已有桥式起重机(B级或A级)制造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门式起重机、提高许可级别(B升A)、或增加制造/安装地址。增项流程原则上按新取证程序办理,但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合并换发。
一、常见增项情形
增项类型 | 举例 | 说明 |
|---|---|---|
增加子项目 | 已有桥式→增门式起重机(同级别) | ***常见,需现场评审 |
提高参数级别 | B级→A级(起重量≥200t或覆盖全参数) | 按新取证要求,需试制样机 |
增加制造地址 | 新增一个生产基地 | 不需试制样机,重点核查资源条件 |
扩大产品限制范围 | 仅限特定型号→放开限制 | 视发证机关要求可能免现场评审 |

⚠️ A级由***市监局发证,B级由省/市市监局发证,跨级增项需向对应机关申请。
二、增项办理全流程(按 TSG 07—2019)
第1步:确认资源条件达标
增项前先自查是否满足新增子项目的资源条件(参照 TSG 07—2019 附件H):
- 技术人员、焊工、检验员数量是否满足新增范围要求
- 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是否覆盖新产品工艺
- 质保体系文件中是否增补对应工艺、检验规程
- 若增子项目或升A级:需按附件H要求试制一台样机(自检合格,未出厂),并通过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
第2步:网上申报
- 登录企业注册地省级政务服务网或***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许可系统
- 选择'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增项'
- 填写《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申请书》,勾选新增许可子项目/级别/地址
- 上传电子材料(见下文)
第3步:提交材料
典型增项申请材料: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申请书》(法人签字+盖章扫描)
- 营业执照(无法在线核验时上传)
- 原《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请许可项目表(系统导出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
- 分公司单独申请的需附法人授权书
???? 部分地区要求先上传质保手册目录或资源条件自查报告,以当地政务网要求为准。
第4步:受理
发证机关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出具:
- ✅《受理决定书》→进入鉴定评审
- ❌补正告知→补齐材料重报
- ❌不予受理→说明原因
第5步:约请鉴定评审机构+现场评审
- 收到《受理决定书》后,向发证机关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提交约请函及自查报告
- 评审机构10个工作日内联系约定现场评审时间
- 现场评审内容:
- 资源条件核查(人员证书、社保、设备、厂房)
- 质保体系运行情况
- 试制样机技术文件及过程记录(增子项目/升级时需查)
- 形成《备忘录》,有问题限期整改(≤6个月)
第6步:审查发证
- 评审机构向发证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 发证机关20个工作日内审查,合格的换发新许可证

- 新证有效期与原证一致(不重新算4年),原证收回
三、关键注意点
- 是否需重新现场评审:增加子项目或升A级→一般需要;仅缩小限制范围→发证机关可决定免评审
- 样机要求:增子项目(如增门式)或升A级需试制样机;仅增加制造地址不需样机
- 时间周期:受理后一般3~6个月(含约请评审、整改时间),建议提前半年启动
- 人员社保:评审时会严查新增技术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的连续社保缴纳记录
- 质保体系更新:必须在评审前将质保手册中增加新产品的设计、工艺、焊接、检验控制要素
如果你是要桥式增门式(B级增B级)、B升A,还是增加第二个制造地址,我可以按你具体情况帮你列一份对照的资源条件核查清单和样机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