缆索起重机制造资质证书
“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缆索式起重机子项”是指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这一许可项目下,具体列明的设备子项目类别。其核心特征与管理要求如下
:
:证书中的呈现形式
在许可证的“许可项目”栏填写“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在“许可子项目”或“备注”栏中明确列出“缆索式起重机”。该资质编号通常以TS开头,有效期4年。
核心特征:不分级
与桥式、门式、流动式起重机按额定起重量划分为A级、B级不同,缆索式起重机在制造许可中不分级。
- 无A/B级之分:许可证上不会标注A级或B级。
- 全覆盖许可:企业一旦取得该子项许可,即视为具备制造该类型下所有规格、所有参数(从小型到数百吨级大型水利缆机)产品的资格,无需按吨位再次划分级别。
覆盖的设备型式
该子项许可涵盖的缆索式起重机具体型式通常包括:
- 固定式缆索起重机

- 平移式缆索起重机
- 摆塔式缆索起重机
- 辐射式缆索起重机
- 双弧动式缆索起重机等
申请与监管要点
- 受理机关:通常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并委托评审(依据TSG 07-2019)。
- 资源条件:虽不分级,但企业需满足TSG 07-2019附件H中对应的人员(技术负责人、质保师、焊工等)、厂房、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及质量保证体系要求,且样机试制参数应能代表企业规划的生产能力。

- 超范围风险:若许可证子项目中只列了“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而未列“缆索式起重机”,则不得生产缆索式起重机,否则属于超范围非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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