桅杆式起重机安装许可证变更法人
桅杆式起重机安装许可证(即《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桅杆式起重机 QZ”子项)变更法定代表人,属于登记事项变更,不是许可条件变更,不用重新评审、不用重考业绩、原证号和有效期满期沿用,走“备案换证”通道即可。
一、先分清:只换法人 vs 连带换名/迁址
- 仅法定代表人变更:新老人交接、工商变更法人、执照不变(或仅法人栏变)→ 纯登记事项变更,交证明、发新证副本/正本更正,不收评审费、不现场核查。
- 公司更名 + 换法人:按 TSG 07-2019 3.6.2.2“单位名称改变”办,30 个工作日内申报,收回原证换发新证。

- 地址搬迁 + 换法人:若生产场地跨市/县迁移,可能触发许可事项变更需评审,别和纯法人变更混着报。
二、时间红线
- 工商完成法人变更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A 级找总局政务平台,B 级找省/市监局)提出许可证变更申请;重庆等地条例明确“自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报备案”。
- 发证机关收到齐全材料起 2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准予变更(多数省份承诺 5-15 个工作日)。
三、办理入口
- 网上办:企业法人账号登录「***市场监管总局政务服务平台」(A 级)或本省政务服务网(如湖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变更”事项、宁夏/吉林/北京等省级窗口),选“许可证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法定代表人)”。
- 线下办:不便网办的,纸质《特种设备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 + 附件复印件盖章,交原发证窗口。
四、材料清单(纯法人变更版)
- 《特种设备许可证变更申请表》(新法人签字 + 单位公章,系统填报或空表下载)

- 原《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无法在线核验时提供,核验通过可免交)
- 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仅法人栏更新;系统能共享核验可免传)
- 工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或登记机关出具的法人变更核准材料
- 公司内部任免文件: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 新任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 原法人免职证明(按章程来)
- 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 + 受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时才要)
- 质保体系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栏修订页(质量手册换版记录,部分地区要)
注意:TSG 07-2019 正文 3.6.2.2 明文列举的“单位名称改变和地址更名”需交(1)(2)(3)三项;法定代表人变更作为登记事项,各地细化指南通常按“变更申请表+原证+新执照+工商核准”收,上面 1-4 是硬刚需,5-8 看省局细则补。
五、审批动作
- 系统预审(2-5 个工作日)→ 缺件退补正
- 受理(5 个工作日内出《受理决定书》)

- 审核(不再派评审组现场,只审纸质/电子材料)
- 准予变更 → 收回原证,换发新许可证(证书编号不变,法定代表人栏更新,原有效期 4 年周期不变)
- 全国特种设备公示平台资质信息同步刷新
六、常见踩坑
- 只去工商局改了执照,没动特种设备证:投标时被甲方查全国平台,平台还是老法人 = 被视为“证照信息不一致”,有废标风险。
- 法人换了但质保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也跟着换:人换可以,但新质保工程师必须仍满足 QZ 子项职称/经验要求;若新人不达标,属于资源条件变化,要单独报“资源条件变更”甚至影响下次换证,别跟法人变更混填。
- 30 日红线拖过:个别省市会要求写情况说明,但超期太久可能被要求按“未保持许可条件”补正,没必要冒这个险。

- A 级证在省局窗口交材料:A 级(≥100t 桅杆吊)发证主体是总局,得走总局政务平台或总局委托的省级受理点,别交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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