缆索式起重机生产许可证鉴定评审流程
缆索式起重机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的鉴定评审是***市监总局核准的评审机构对企业是否符合 TSG 07-2019要求进行的现场核查,是取证的核心环节。流程如下:
缆索式起重机制造许可证鉴定评审流程
***步:收到《受理决定书》后约请评审机构
- 向省级市监局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如省特检院或经核准的第三方评审中心)提交《鉴定评审约请函》及受理决定书复印件
- 双方协商确定现场评审时间(一般受理后 6个月内 完成评审,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 按评审机构要求提前寄送/上传: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资源条件汇总表、试制样机资料、设计文件鉴定及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供预审
第二步:现场评审(通常1~2天)
评审组(2~3人)到企业现场,按 TSG 07-2019附件C 分三部分核查:
评审内容 | 核查要点 |
|---|---|
资源条件(R) | 营业执照、产权/租赁合同;技术人员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查近3~6个月);质保工程师及系统责任人任命文件;焊工/电工/NDT责任人员证件;厂房面积丈量;生产设备(切割/焊接/机加等)及检测仪器(UT/MT仪、测距仪等)台账+检定证书 |
质量保证体系(QMS) | 质保手册、程序文件完整性;体系试运行记录≥3个月(内审、管理评审、文件控制、不符合项整改、采购控制、焊接工艺评定WPS/PQR等) |
产品安全性能(样机) | 试制缆索式起重机样机的设计计算书、图纸、设计文件鉴定报告、零部件材质证明、焊接记录、自检记录、型式试验合格报告;现场查看样机或同类型产品实物 |
第三步:评审末次会议与不符合项下达
- 评审组现场反馈初步意见,开具:
- 一般不符合项(可短期整改,通常限期 30日内 完成)
- 严重不符合项(需重新安排现场复核)
- 企业签字确认接收《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
第四步:整改与整改验证
- 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形成《整改报告》(附纠正措施、见证材料如新聘人员社保、设备检定证、补充体系记录等)
- 整改报告报送评审机构→评审员书面验证,必要时安排现场复评
- 确认合格后,评审机构出具《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报告》并上传/寄送省级市监局
第五步:进入审批发证
省局收到评审报告后进入审批环节(法定20个工作日),符合要求即核发《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编号,起重机械—缆索式起重机),有效期4年。



